
2018年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市管局〔2018〕14号
关于2018年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根据浙江省和我市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各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级公共机构同时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倡导3层及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印发节能宣传用品。我局发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和宣传用品,领取时间为6月7日全天。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共机构节能网页下载宣传画并印制发放。
市级各部门(单位),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每一个基层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节能督查。
(三)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于6月26日前将图片资料及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 2018年6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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